涉及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刑事案件,以窃取、骗取或秘密手段非法占有他人代管、遗忘或埋藏的贵重物品,涉案金额超过一万元即可立案。在判罪过程中,财产损失数额虽然是重要依据,但非唯一准则。除了金额因素外,还需结合案情细节及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与反省程度,给予综合判断并公平裁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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