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再次犯罪者,其并未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对特定罪犯的非刑期处罚,在缓刑期满并且罪犯没有再次犯罪的情况下,相当于从未施以刑法,因而无法形成累犯所需的条件。然而,构成普通累犯需要符合四项基本要求:首先,两次行为都须为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责任;其次,此次行为与上次均属故意犯罪性质;第三,前次处罚结果为执行完毕或豁免后的五年内;最后,在行为发生时,犯罪主体需年满18岁。【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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