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危险食品行为的法律制裁:若在食品制造或售卖过程中添加有害物质,须接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如已对消费者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将被处以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以及罚款;若导致人员伤亡等极端情况,则需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进行惩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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