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犯罪,是对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疏于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民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七种情况将被视为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三人或以上,或重伤三人或以上,或轻伤十人或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或以上,或虽未达到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或以上的;4.导致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甚至破产的;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导致大量外汇被骗或逃汇的;7.其他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民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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