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适用和解,但可达成民事赔偿方面的共识。
然而,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和解而逃避,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追究。
若发现未构成犯罪,则可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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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