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范围如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民主自由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以及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贪污受贿的犯罪行为;渎职的犯罪行为;以及与军人职责相关的犯罪行为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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