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判罚程度如下:1.如通过转移财产、逃匿或其他方式规避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且有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者,数额达到特定大小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政府相关机构勒令支付后仍无作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处罚;若情节严重,则需承受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之责。2.单位如触犯此罪行法则需接受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领导层和其他责任人亦会依据上述规定进行惩罚。3.对于已经实施前述违法行为,但未产生严重后果并在提出诉讼之前已偿付劳动者薪资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者,依法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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