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贩卖文物藏品者,严惩不怠!涉事单位罚款并追究责任人刑责。具体规定为,任何机构或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令,以无偿形式将国之瑰宝售予非国有机构或个人,均构成此罪。其中,对负有主要领导及管理职责者,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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