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无期徒刑者,若服刑逾13年且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实表示悔悟,并无再次犯罪之虞,可获得假释机会。但需符合特定情形且最高法批准,方可不受刑期限制。然而,对于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者,则不适用假释。在决定假释时,应充分考虑罪犯假释后对社区的潜在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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