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过一半亦可申请假释,然而需符合相关规定才能获批。具体规定如下:被判处有期徒刑之人,需实行原判决刑期二分一有余,而无期徒刑罪犯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如严格遵循监规并积极接受改造,确有悔改之意且无再犯罪危险,方可获得假释机会。若有特殊情形,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执行期限约束。对于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则不得假释。在决定是否给予犯罪分子假释时,应充分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在社区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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