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条款”,亦被称为“有意捏造和散播爆炸威胁、生物威胁、辐射威胁等恐怖信息行为”,以及“在知晓这系捏造信息的情况下仍进行传播,从而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之罪名”的总称。对于该罪名的判决标准如下:1、若犯此重罪者情节严重,首要分子应受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2、若导致严重后果,则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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