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为刑法所禁,严重侵犯国家税收与财力,依据相关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欺骗性外汇抵扣税款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判断刑期需综合考虑发票种类、数量、金额及其对税务治理的影响程度。若涉及此种行为,务必立即停止并主动向有关部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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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