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乃刑事法所定之追究罪犯刑事责任之法定时限。若嫌犯逃逸时已过此时效,则通常不再予以追责。然而,以下两类特殊情形除外:首先,当检察、公安或国安等部门已立案侦查或法院已受理案件后,嫌犯逃避侦查或审判者,不受时效限制;其次,若受害人在时效期间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予立案却未立案者,亦不受时效限制。因此,是否仍需追诉,须视具体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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