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刑事案件中,尽管被告人负主责并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书,但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免于起诉。这是因为诸多因素需予以考量。首先,案件的性质及危害程度是关键所在。若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影响有限,且被告有诚恳的悔过之意与得到受害者的谅解,那么不起诉并非不可能。其次,司法部门会全面评估犯罪嫌疑人的长期行为、首次犯罪与否以及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因素。然而,若罪行严重,触犯刑法的重条文,即便有谅解书,仍有可能面临起诉。谅解书虽可作为减轻刑罚的依据,却非决定不起诉的唯一要素。最后,是否提起公诉,应由检察院根据案情依法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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