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恶意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财务者,构成职务侵占罪。该罪行系指单位员工利用职位特权,私自将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金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此类罪名中,被告人罪责严重程度与其所侵吞金额密切相关:若财产数额大者,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财产数额巨大,则需判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对其财产进行惩罚性的没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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