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罪的定义中,主观心态需为明确之恶意。此即行为人须明白自身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希望如此。在诈骗案件中,犯罪者需了解其欺诈会导致他人误判,进而支配财产,且表现出对此结果的积极追求。若仅属过失或模糊之恶意,则通常难以构成诈骗罪。举例来说,某人为追求不当利益,故意捏造虚假讯息致他人因误解而交出财产,便可视为符合诈骗罪主观方面的直接故意要求;然而,若行为人并未预见自身行为会诱使他人受骗,或者虽有预见却无意愿他人因此交付财产,那么该行为便不符合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