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嫌犯羁押期限因具体情况分别确定。通常情况下,侦查期间的羁押期最长为两个月,对于案情复杂且期满无法结束的案件,上级检察机关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若发生特殊情况,例如状况严重的边远区域复杂案件等,省级及以下单位的检察机关有权再延长两个月;若可能判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上述多次延期仍未能侦破,则可再次延长两个月。此外,若嫌疑犯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未明的情况下,羁押期限自其身份被查明之日开始算起。总之,对羁押期限的执行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保护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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