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团伙作案,且经退侦两次仍未能收集到充足证据的情况相对较为复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的期限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且补充侦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若经补充侦查后,公诉方依然认定证据不足,则需做出不起诉决定。然而,这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必定无罪,仅是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有罪。在此情形下,若公安机关获取新证据并满足起诉条件,可再次提交审查起诉。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亦应充分运用此项法律规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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