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立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这意味着确实发生了涉嫌触犯刑法的行为,而非仅凭猜测或怀疑。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所涉犯罪行为未过追诉时效,且不属于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死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3.属于该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管辖。若属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总之,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具备时,相关司法机关才能对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或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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