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特别累犯,依据《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在逮捕环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由于其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司法机关在考虑逮捕必要性时会更加谨慎权衡,通常会更倾向于批准逮捕,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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