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依照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不属于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员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是在行使合法的合同权利。但如果员工在主张违约金的过程中,使用了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或者违约金的约定本身存在违法、显失公平等情形,那就另当别论。总之,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关键在于员工主张违约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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