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人犯罪,在一般情况下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如果醉酒状态导致行为人丧失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这是因为醉酒虽然可能影响行为人的意识和行为控制能力,但不能成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只有在极特殊情况下,如病理性醉酒导致行为人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总之,醉酒的人犯罪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其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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