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不给钱属于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从合同角度看,当消费者与商家达成买卖协议,消费者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若不履行此义务即构成违约。从侵权角度而言,商家基于对消费者支付能力的合理信赖而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未支付价款则侵犯了商家的财产权益。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交易的基本准则,也可能给商家造成经济损失,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支付价款,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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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