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中,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判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具体的量刑会根据犯罪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追逐竞驶情节特别恶劣等情况,量刑可能会偏重。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