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处罚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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