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一般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于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罪犯,需服刑至少3年6个月以上才有可能考虑假释。但具体的假释条件和时间还需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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