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侵占他人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诉。如果多次实施侵占行为,或者侵占的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等特定款物,即便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也可能构成犯罪而被立案。此外,侵占行为导致他人生活严重困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也可能会触发立案程序。总之,山东对于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对公民财产权益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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