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自首通常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减刑幅度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但这只是一般的规定,实际的减刑情况还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裁量。例如,对于一些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即使有自首情节,也可能不会大幅减轻处罚;而对于某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主观恶性较小且有自首表现的,可能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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