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这是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的考虑,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法律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即使未成年人犯了极其严重的罪行,如致人死亡等,也会根据其具体情况,在量刑时予以从宽处理。同时,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因素,如犯罪动机、手段、悔罪表现等,来确定具体的刑罚。这样的规定旨在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不是一味地进行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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