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侵占他人财物价值达到2000元及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诉。但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例如,多次侵占他人财产、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特定财物,或者侵占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况,即便财物价值未达到2000元,也可能会被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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