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地区,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案件,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犯罪情节的轻重、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再犯的可能性等。若寻衅滋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分子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真诚的悔罪态度,同时具备其他适宜缓刑的情形,司法机关在裁量刑罚时可能会考虑适用缓刑,以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改过自新机会,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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