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行为通常会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而在刑事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危险驾驶属于刑事拘留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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