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0万已退还仍属犯法行为。挪用公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论是否退还,其行为的违法性已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即使事后退还公款,也不能改变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的法律制裁。司法机关在认定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数额、时间、用途以及退还情况等因素,以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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