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完毕后,一般会在接到侦查终结报告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在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时,都应当制作相应的决定书,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合法、公正、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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