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渔期进行电鱼行为,其判刑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电鱼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进行处罚。该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具体的判刑年限和处罚程度会根据电鱼的数量、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定。例如,电鱼数量较大、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等情形,判刑可能会较重;而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处以较轻的刑罚或罚金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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