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团伙诈骗罪中,对于业务员的处理通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业务员明知是诈骗行为而参与其中,积极实施了诈骗活动,如引诱他人参与、协助诈骗组织进行运作等,那么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然而,如果业务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团伙诈骗活动,没有主观故意,且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或减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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