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结案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检察院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结案。二是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等,以此方式结案。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在案件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时,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至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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