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害案件中,受害人的医药费通常由侵权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侵权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支付受害人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若侵权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支付受害人的医药费等费用。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伤害发生,第三人与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受害人的医药费等费用。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