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中,若出现新证据,是否开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若新证据对案件的主要事实有重大影响,可能会决定开庭审理,以便双方当事人对新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从而更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然而,如果新证据只是对一些细节或次要问题有补充作用,且不影响案件的基本结论,也可能不进行开庭,而是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处理。总之,是否开庭取决于新证据的性质和对案件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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