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认定和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湖南,对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打击整治是持续进行的,并没有明确的“结束时间”。只要存在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相关执法部门就会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执法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对寻衅滋事行为进行定性和处理,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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