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对于多次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以及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等,诈骗数额达到相应标准的一半即可立案。这些标准旨在明确诈骗罪的入罪界限,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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