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未遂的立案标准通常有以下八种情况:其一,以将要实施暴力或者其他危害行为相威胁,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其二,扬言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其三,利用或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其四,以揭发隐私、要挟报复相威胁,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其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要挟,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其六,多次敲诈勒索的;其七,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但未遂的;其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敲诈勒索未遂情形。这些标准旨在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即使敲诈勒索行为未得逞,也应予以立案追诉,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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