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下达逮捕令的时间并无固定期限。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总之,刑事拘留到逮捕令下达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案件情况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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