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公司产品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未经公司允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产品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或符合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构成盗窃罪。比如私自将公司高价值产品据为己有,长期窃取公司产品累计价值较大等情形。但如果是基于工作需要、履行职责或经公司授权的正常领用等合理原因拿走公司产品,则不构成盗窃罪。像员工因工作安排领用产品用于业务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或按流程处理等情况。总之,关键在于拿走公司产品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及是否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判断。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