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不具备判刑的职能。判刑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决定。拘留所是对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而法院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经法定程序审理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定是否有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只有法院在完成一系列审判流程,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才能作出最终的判刑决定。所以,拘留所不存在判刑的权力,判刑专属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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