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设赌场罪中从犯且为初犯的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相较于主犯,其处罚会相对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又是初犯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会根据其在犯罪中实际参与程度、获利情况、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来确定。若从犯参与程度较低,获利较少,且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若犯罪情节轻微,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总之,开设赌场罪中从犯且初犯的量刑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情节,遵循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综合判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