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用刀致人轻微伤,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需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方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民事赔偿上,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医疗费根据实际支出计算;误工费按受害人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依护理人员收入及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以实际发生为准;营养费根据伤情酌定。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总之,故意用刀致轻微伤,既要接受行政处罚,也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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