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罪已被纳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如下:一是明确数额标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二是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的。三是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极端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或者造成劳动者自杀、自残等严重后果的等。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司法机关就会予以立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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