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房多卖情形下,法院的判决通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件事实来确定。首先,若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给其中一位买受人,那么该买受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买受人的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主张相应赔偿。其次,如果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已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在主张房屋所有权时具有一定优势。法院会综合考量占有房屋的先后顺序、支付购房款的多少等因素来判定房屋归属。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买受人,也可能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再者,对于既未办理过户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只能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总之,一房多卖案件中,法院会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物权登记、占有情况、付款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各买受人的权益进行合理判定,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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