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近一年后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通常会进行如下处理:首先,检察院会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晰等。若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其次,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符合,会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将案件移送至法院审判。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有机会进行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再者,若发现存在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最后,对于被害人而言,若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总之,检察院在接到公安移送的取保候审近一年的案件后,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严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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